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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工作报告2021-04-27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度,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监督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
 方面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黄丽珍、邓超、喻陆,其中黄
 丽珍、邓超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黄丽珍
 女士担任。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十
 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宋晓芳女士、邓超女士、
 喻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宋晓芳女士担
 任主任委员。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着重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加强
 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同时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
 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审计委员会2020年全年共召开会议4次,对定
 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审议或发表意见的事项
 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发表意见的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
2020 年 4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的总结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表》、《2019
月16日    2020年第一次会议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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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审计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0 年 4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月28日    2020年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8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月17日    2020年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10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月26日     2020年第二次会议

      二、2020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充分反映
 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独立性方面: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
 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审计小组成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
 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专业性方面:审计小组
 组成人员具备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计
 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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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2020 年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与公司需进行的审计业务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
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
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的定期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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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
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
阅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本年度内各时期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
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力求高效准确
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两次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450 万
元,与关联方即公司的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广州市昊志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奈景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了关联企业
上海汉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出资占比 15%。
    2、2020 年,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贤通等
8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9779%股份,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中康贤通及其控制的广州
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关联交易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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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

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情
况。
    (七)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业绩预
告一次,没有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相
关规定和文件的要求,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各
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
规,促进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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