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5-12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53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发股份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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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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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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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朱蓉娟、彭韬、潘利斌
其一致行动人
国发股份/上市公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
指
司/公司 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53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
国发集团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15 号准则》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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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潘利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企业信用代码:9145050019933642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对工业生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及
加工项目的投资。
经营期限:1998 年 11 月 6 日 至 长期
2、股权控制关系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任职情况 兼职情况
地 居留权
国发股份董事
潘利斌 男 中国 深圳 无 董事长
长、总裁
李再升 男 中国 深圳 无 董事
方明智 男 中国 南宁 无 董事
刘翠先 女 中国 南宁 无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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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朱蓉娟
姓 名 朱蓉娟
性别 女
国 籍 中国
是 否 取 得 其他 国 家
否
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450521196907******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最 近 三 年 主要 职 业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及职务 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汉银融资性担保有限公
司董事。
2、彭韬
姓 名 彭韬
性别 男
国 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450521197209******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
最近三年主要职
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广西汉高盛投资有
业及职务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潘利斌
姓 名 潘利斌
性别 男
国 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440301196405******
现任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汉高盛
最 近 三 年 主 要 职 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汉银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智慧联合科
业及职务 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时
空佳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9 年 9 月
25 日至今任公司总裁,2010 年 2 月 2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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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朱蓉娟、彭韬、潘利斌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国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与朱蓉娟、彭韬、潘利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截
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图:
夫妻关系
朱蓉娟 47.62%
彭韬 14.67%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潘利斌 37.71%
100%
20.54% 4.4% 2.7%
广西国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5.34%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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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
交易的购回交易,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3.94%上升至 5.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权益的安
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发集团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
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潘利斌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50,000 股。
具体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临 20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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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 年 5 月 6 日,国发集团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签订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协议》。协
议约定:国发集团与国元证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数 714.5 万股,
初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7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国发集团与国元证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
交易,导致国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3.94%上升至 5.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广西国发投资
流通股 20,183,371 股 3.94% 27,328,371 股 5.34%
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
例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西国发投资
20,183,371 3.94% 27,328,371 5.34%
集团有限公司
朱蓉娟 105,110,542 20.54% 105,110,542 20.54%
彭 韬 22,514,600 4.40% 22,514,600 4.40%
潘利斌 13,800,050 2.70% 13,800,050 2.70%
合 计 161,608,563 31.58% 168,753,563 32.97%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发集团持有公司的 14,505,000 股股份已质押给国元证
券。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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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减持等相
关承诺。
五、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蓉娟、彭韬、
潘利斌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21 年 1 月 4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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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发集团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朱蓉
娟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披露日期
朱蓉娟 27,050,000 5.63% 2020/11/26~ 集 中 竞 价 交 2020 年 11 月 5
2021/2/23 易、大宗交易 日
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临
2021-0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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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
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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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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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上市公司名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部湾中路 3 号
股票简称 国发股份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北部湾中路 3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其他√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20,183,371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3.9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7,145,000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1.396%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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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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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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