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潘利斌先生持有公司 13,800,0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潘利斌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3,450,000 股。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潘利斌减持了公司 134,800 股股 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潘利斌 董事、监事、 13,800,050 2.7% 非公开发行取得:13,800,05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朱蓉娟 5%以上第一大 105,110,542 20.54% 非公开发行取得:105,070,585 股 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9,957 股 彭韬 5%以下股东 22,514,600 4.40% 非公开发行取得:22,514,600 股 1 广西国发投资 5%以下股东 27,328,371 5.34% IPO 前取得:27,090,371 股 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8,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第 潘利斌 13,800,050 2.7%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潘利斌先生 一 朱蓉娟 105,110,542 20.54% 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组 彭韬 22,514,600 4.4% 47.62%、14.67%、37.71%股权,且通 广西国发投资集 27,328,371 5.34% 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团有限公司 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5.34%的股权。 合计 168,753,563 32.98% —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完成向温玉琪等 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2,427,005 股股份募集资金的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11,771,343 元增加为 524,198,348 元。上述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注册资本 511,771,343 元计算所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股东 减持数量 格区间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名称 (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元) 股) 潘利 134,800 0.0263% 2021/5/21~ 集中竞价 6.66- 906,396 13,665,250 2.61% 斌 2021/8/18 交易 6.98 注:减持比例按公司注册资本 511,771,343 元计算所得;当前持股比例按 公司总股本 524,198,348 元计算所得。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潘利斌先生在 2014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4 年 5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潘利斌先生 所持公司的股份已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解除限售。 除上述锁定期外,潘利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离职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原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 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3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 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