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3-2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2021 年度,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
规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监督内控制度
的建设和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方面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宋晓芳、邓超、喻陆,其中宋晓芳、邓超
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宋晓芳女士担任。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着重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加强对公司内控
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同时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审
计委员会2021年全年共召开会议3次,对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等进行了
审议,审议或发表意见的事项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发表意见的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度
2021 年 4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月20日 2021年第一次会议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2021 年 8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月23日 2021年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0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月25日 2021年第三次会议
二、2021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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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审
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情
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独立性方面: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
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
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小组成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专业性方面:审计小
组组成人员具备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计任务,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
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与公司审计业务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
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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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三)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的定期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通过询问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及公
司管级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
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
实反映了本年度内各时期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
的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
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也不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无违规关联交易的情况,也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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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披露业绩预告。
三、总体评价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在监
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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