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2月修订)2023-02-0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正在商
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分(子)
公司负责人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
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公开披露前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报送统计报
表的单位向公司索要统计报表或涉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公司尚未公开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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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八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
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根
据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
第九条 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将报送的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
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经部
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二)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
供《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格式见附件2),并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接收人员签署
回执,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三)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原件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董事会办公室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具体登记制度依照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
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
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
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按《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公司章程》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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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改。
附件 1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信息单位及部门
接收信息单位及部门
对外报送的信息内容
报送时间
报送依据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审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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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 :
本公司向贵单位报送的( )信息属于我公司的内幕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提请贵单位在使用我司有关内幕信息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重点
提示如下:
1、贵单位应严格控制我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贵单位接收及使用本报送信息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
保密的义务;在上述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该内幕
信息买卖我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我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
码:600538)。
3、因贵单位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我公司。
4、我公司将贵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请给予配合。
特此提示。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回 执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已收悉贵公司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
密义务。
使用信息人员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此致。
签收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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