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
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准
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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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
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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