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11-03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5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建投集团”)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1,651,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7%)拟减持本公司股票。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经建投集团计划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3%),减
持价格不低于 18.75 元/股。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经建投集团尚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前次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651,54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07%)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83%),减持价格不低于 18.75 元/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基本情况、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经建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51,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7%),其
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11,651,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7%),股份来源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2017 年 8 月 2 日)起六个月内(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不低于 18.75 元/股(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83%,即 6,500,0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即 4,600,000 股;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300,000 股。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4,60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经建投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经建投控股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建投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后的减持实施期间已过半,经
建投集团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督促经建投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