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17-5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小区
3 号楼 1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3,076,2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3.51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长曹志东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徐隽文女士、芮逸明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邹淑媛、监事傅叶红女士因工作
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郝瑛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顾敏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翠娟女士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审议张泽林先 123,072,253 99.9967 是
生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02 关于审议李晓军先 123,072,253 99.9967 是
生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03 关于审议张强先生 123,072,254 99.9967 是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提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该项议案含有子议案,该项议案的子议案均为
普通决议事项,每项子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文杰、贾燃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