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 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控股 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天”)、股东上海远涪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涪”)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 股公司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 数量不低于 6,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不超过 20,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3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5,54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 15 元/股至 22 元/股。 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以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 3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09%,增 持均价 17.74 元/股;上海远涪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 1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增持均价 18.90 元/股;海融天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 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 8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7%,增持均 价为 17.5 元/股。 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 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200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3%,使用自有资金约 36,741.38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期间,本公司已由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吴旭先生。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融天、股东上海远涪一致行动人重庆 协信远创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 期间,重庆协信远创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200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3%,累计增持金额约 36,741.38 万元,并 已完成此次增持计划。现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海融天、 股东上海远涪分别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它们之间的股权 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增持均 增持数量 增持方式 增持比例 (收购方) 日期 价 (股) 2017 年 9 17.74 元/ 上海远涪 竞价交易 370,000 0.16% 月6日 股 2017 年 9 18.90 元/ 上海远涪 大宗交易 11,500,000 5.00% 月 13 日 股 2017 年 9 17.50 元/ 海融天 大宗交易 8,200,000 3.57% 月 21 日 股 合计 / / / 20,070,000 8.73%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总数 35,112,700 15.27% 海融天 其中:无限售 35,112,700 15.27% 条件流通股 持股总数 23,000,000 10.00% 上海远涪 其中:无限售 23,000,000 10.00% 条件流通股 海融天及一致 持股总数 58,112,700 25.27% 行动人上海远 其中:无限售 58,112,700 25.27% 涪 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人:重庆协信远创),重庆协信远创承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下,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狮头股份的部分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狮 头股份现有股份总数的 1%。” 2017 年 8 月 15 日,上海远涪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 41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7,494.8 万元,增持价格 为 18.28 元/股。由于上海远涪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本次增持 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属于执行重庆协信远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增 持计划。因此,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该增持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即前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第一大股 东一致行动人增持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狮头股份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成交金额及实施期限:重庆协信远创 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 份数量不低于 6,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不超过 20,7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350.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45,54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 15 元/股至 22 元/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重庆协信远创《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 11,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6%,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22,391.38 万元;重庆协 信远创全资子公司海融天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 8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7%,累计增持金额为 14,3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协信远创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子公司海融天持有本公司股份 35,1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7%,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孙公司上海远 涪持有本公司股份 2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重庆协信远 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8,1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27%。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已由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已变更为吴旭先生。 五、重庆协信远创承诺,重庆协信远创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含海融天、上 海远涪)在《告知函》出具日起 12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目前所持有的贵 公司股份。本次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重庆协信远创控制的相关企业(含海融天、上海远涪) 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