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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狮头:201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盈利 650 万元到 850 万元。
    2、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度,
公司主营业务由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基础上,增加了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多元
化发展环保相关产业,经营业绩与上年度相比有明显提升。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50 万元到 850 万元。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 650 万元到 850 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对狮头股份 2018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尚未形成。截止本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
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尚未发现狮头股份拟公告的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存
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
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说明与我们对狮头股份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
的最终审计意见存在重大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2.5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0.7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18 年度,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在原有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的基础上,
增加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多元化发展环保相关产业。在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方
面,公司面临原材料持续高位等不利的市场环境变化,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加强成本控制和技术水平提升,合理资源配置,保证了公司净水龙头业务经营业
绩的稳定,也为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方
面,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依托于上市公司的资金
实力及影响力,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业务规模得到迅速扩张,公司盈利能力
与上年度相比有了较大提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收购了龙净水业 70%的股权,因公司收购龙净水
业时,其主营业务为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2017 年至今,由于净水龙头及配件
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铜价持续上涨且目前仍处于高位,同时该业务规模在 2018 年
保持稳定,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后,认为收购时形成的商誉存
在减值迹象,考虑到商誉减值的影响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50 万元到 850 万元。但本次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尚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公司将配合中介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金额可能影响公司对
2018 年度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已出具了本期业绩预盈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8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
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若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最终确定为正值,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后,可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最终确定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
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