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7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 狮头 公告编号:2019-06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小区
3 号楼 1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8,359,6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46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董
事长吴旭先生出差在外,其委托了公司董事赵冬梅女士主持本次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公司董事过半数同意推选赵冬梅女士主持本次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吴旭先生、董事芮逸明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职工监事傅叶
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巩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郝瑛女士列
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吴旭担任公司第八届 110,938,244 93.729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赵冬梅担任公司第八 110,938,244 93.72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麦勇作担任公司第八 110,938,244 93.72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晓军担任公司第八 155,354,300 131.2561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白景波担任公司第八 110,938,244 93.72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王巧萍担任公司第八 110,938,244 93.72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储卫国担任公司第八 118,319,921 99.966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刘文会担任公司第八 118,319,921 99.966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刘有东担任公司第八 118,319,921 99.9664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3.01 关于选举邹淑媛担任公司第 118,319,921 99.9664 是
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陈科担任公司第八 118,319,921 99.9664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各议案均含有子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各项
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文杰、贾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