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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狮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确认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为合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该
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