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我们作为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储
卫国先生、刘有东先生及赵冬梅女士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储卫国先生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
关要求。全部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举行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总结》、《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9 年工作计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报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汇总表》、《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4、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度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公
司 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
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提请董事会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
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
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0 年,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