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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狮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
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聘任叶巍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的职
责要求,被聘任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叶巍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独立董事: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0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