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期间的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对相关
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之外,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三、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