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我们作为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储卫国先生、刘有东先生
及赵冬梅女士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储卫国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部成员均具
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举行 10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
2.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总结》
4.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工作计划》、《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关
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6.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2020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
计划》、《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10.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度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
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
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
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1 年,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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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