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
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下发的《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
函》(上证公函【2021】066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
易日内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原狮头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07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为
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
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
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76、079)。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进与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
问询函,延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预计将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回复问询函
并进行披露。在此期间,公司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回复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