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山
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旅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
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山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5.2169%下降至 3.420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东山旅集团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提示
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北路中段 77 号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信息 2021 年 8 月 9 日
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7.12 7.51-7.54 32,000 0.0139%
明细
大宗交易 2021.8.9 6.77 4,100,000 1.7826%
合计 - - 4,132,000 1.7965%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
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998,870 股,占上市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5.2169%。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
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998,870 5.2169 7,866,870 3.4204
山旅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11,998,870 5.2169 7,866,870 3.4204
件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为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临
2021-061))而进行的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山旅集团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山旅集团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
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