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仔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确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为合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现有情况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作出的,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我们均已了解,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关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重点关注了终止本次重
组事项的原因,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并与公司相关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做
出的决定,本次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本次重组终止
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关于签署备忘录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与方贺兵签订《关于收回收购杭州昆
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99%股份诚意金及股权质押事项之备忘录》,经查阅有
关文件资料后,我们认为本备忘录签订后,方贺兵将退还公司支付的 1,600 万元
诚意金,同时公司配合其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是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
的约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