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2021年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昆汀
科技 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杭州昆阳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白智勇(以下简称“方贺兵等 7 名
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 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
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 22.42%股权;同时方
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 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
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
组已于 2020 年 9 月完成了昆汀科技 4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于 2020 年 6 月 3 日签署的《关于杭州昆
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与方贺
兵、刘佳东、方林宾、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签署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昆汀科技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下均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7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
润”)。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CQAA30019),
2021 年度昆汀科技承诺净利润 5,000.00 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746.7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596.96 万元,未
完成 2021 年度业绩承诺。
昆汀科技 2020-2021 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57.38 万元,累计完成比例为 84.57%。根据业绩承诺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股份
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需要向本公司补偿共计 515.09 万
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应于 2021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
本次收购总价款的 15%,即 8,459,355.00 元(以下简称“第三期价款”);公司可
在尚未支付的第三期价款中直接扣减业绩补偿款,即 5,150,879.96 元(以下简称
“业绩补偿款”)。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杭州昆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款及业绩承诺补偿款之代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
方贺兵代收第三期价款,及公司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
即 3,308,475.04 元。方贺兵代收上述款项后,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付款义务及
业绩承诺人 2021 年业绩补偿义务均履行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
3,308,475.04 元,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支付完毕,业绩承诺人 2021 年业绩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