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仔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