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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赛股份: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新增融资
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
业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 2018 年融资借款担保的需要,公司本年度需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关
联交易。
    一、 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3 号)、《中
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8〕
14 号)、《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兵团党委部署
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方案》(师市党发〔2018〕19 号)等
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兵团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团场综
合配套改革工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也属于综合配套改革之列,
目前合并报表单位二十家,按照综合配套改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的要求,提出对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单位,按照担保金额 1%收取相关担保费用。
    虽然公司年初已对 2018 年全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但对新增融资借款
担保费日常关联交易尚未提前预计,故对未预计的本次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性关
联交易作为新增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本期关联交易主要系支付关联方新疆艾比
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融资借款提供的担保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本次支付融资借款担保费确认关联交易的对象,主要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
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新疆博州博乐市红星路
    法定代表人:杨胜利
    注册资金:18400 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百货、水泥销售;
土地开发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关联关系: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为新赛股份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
份 198,602,959 股,占股份总额比例为 42.17%。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资委。
    3、履约能力: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目前为五师重点企业之一,资产规模较大,
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在各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誉,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1、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借款的担保费用。

    2、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 2018 年度各商业银行对新赛股份的授信额度为
8.5 亿元,新赛股份从各商业银行的融资贷款,全部由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
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按照 1%收取担保费用,2018 年度预计支付担保
费总额 850 万元,2018 年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累计总额 10,132.80 万元。
    四、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从各商业银行融资贷款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借款担保,通过各方协调新
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是公司唯一的借款担保方,与之进行的借款担保
费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
易价格按担保公司市场普遍价格进行下浮,最终确定按照担保金额 1%收取相应的
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目前的商业融资模式,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提高
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系公司的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正常性业务。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
极促进作用,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损
害,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大的影响。
    3、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表示,将在未来的关联交易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加强交易关联性的审
查及责任追究,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
障,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

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担保公司市场普遍价格进行下浮,最终确定

按照担保金额 1%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

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对上述公司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

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融资借款担保情况,尽快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签
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一年,按期结算以现款付清,并确保所需融资借
款的顺利完成,为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提供资金支持。
    八、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年初预计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9,282.80 万元,本次新增融资
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 85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预计关联交易累计总额
10,132.80 万元。
九、 备查文件
1、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