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新赛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1 号)。根据该批复,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9,300 万股。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采用非 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540,22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70 元,共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7,999,992.3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507,999,992.30 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 发行费用 1,720,895.5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279,096.80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 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出具 CHW 验字【2014】002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 518,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06,279,096.80 元,实际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额(元) 1 年产 150 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 280,000,000.00 269,999,992.30 2 棉花加工厂技术改造 148,000,000.00 148,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88,279,104.50 合计 518,000,000.00 506,279,096.8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61,138,597.03 元,其中:年产 150 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项目投入 1,909,783.98 元 (募集资金专项使用 1,906,675.00 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用 3108.98 元); 12 家 轧花 厂 技改 项目 投 入 70,938,683.55 元 , 其中 : 已支 付募集 资 金总 额 为 43,065,380.63 元(募集资金专项使用 43,061,097.68 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 用 4,282.95 元 ) ;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88,290,129.50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使 用 88,279,104.5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续期间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0,761.45 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用 263.55 元)。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此项决议,公司将年产 150 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270,946,692.96 元,其中:转出该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额 268,090,210.12 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 2,856,482.84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115,957.00 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29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 由于公司存货占用资金较多,公司贷款压力较大,未能在十二个月内归还该部 分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在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 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新赛 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以下无正文)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