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股份受让意向书2019-02-02
《股份受让意向书》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我公司”)于近日通过《新疆赛
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知悉新疆艾比
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 “艾比湖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转让所持上市公司 136,567,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
我公司经自我评估后,同意按艾比湖公司确定的条件参加此次认
购,我公司在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公司已仔细阅读《征集公告》,同意并遵守《征集公告》
所确定的认购程序与规则,承诺接受公开征集所列全部条件。
二、认购信息如下:
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股数 136,567,761(股)
认购金额【 】(万元)
三、我公司同意按艾比湖公司最终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和
时间要求缴纳保证金、认购款。
四、按照《征集公告》相关要求,我公司特别承诺如下:
1、参与本次认购系我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并本着诚实信用原则
参与本次认购的过程。
2、我公司承诺按照要求所提供的文本文件均真实、有效,不存
在虚假和隐瞒,并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3、我公司保证本次参与认购过程中所存在的所有授权均真实、
有效。
4、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企业等均与艾比湖公司、新赛股份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5、我公司承诺本次认购行为系我公司自主行为,资金来源合法
且不存在集合资金、委托资金等潜在委托投资人的情形。
6、参与认购的账户或理财产品账户不是艾比湖公司或新赛股份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以上机构或个人也
未间接通过我公司参与本次认购。
五、我公司承诺,本意向书一经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 1
亿元履约保证金的划款/转账凭证复印件一同经专人、邮寄或传真送
达至艾比湖公司指定地址后,即构成我公司对艾比湖公司发出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六、我公司联系人信息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2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