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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股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5 名,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2 名董事组
成,分别为胡斌先生、边新俊先生、龚巧莉女士、申世保先生、郭双霞女士,其
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斌先生担任。
    边新俊先生因任期届满,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
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正式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
    二、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1 次会议,与
年审会计师第一次沟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计划等事项。
   (二)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3 次会议,与
年审会计师第二次沟通,了解了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
   (四)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4 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2020 年度报酬》等议案。
   (五)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6 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七)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7 次会议,
审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
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
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建议,认为: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故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
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安排部署情况,就审计的总体策
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
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但提请公司
及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3、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同意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我们认为已经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
效防范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召开由
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参与的沟通会,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协调公司与外部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
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推动公司内控
体系不断完善,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胡斌          龚巧莉          申世保           郭双霞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