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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郎智能 (600545)
2025-02-13 15:00

公司公告

卓郎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或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

额 累 计 不 低 于 1.5 亿 元 人 民 币 , 增 持 数 量 累 计 不 超 过 现 有 总 股 本 ( 即

1,895,412,995 股)的 2%,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详见公告临 2017-107、临 2017-

109 和临 2018-025)。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接到金昇实业通知,其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期间,金昇实业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19,111,271 股,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 1.01%,累计增持金额为 172,168,744.12 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接到控股股东发来的《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增持卓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金昇实业关于增持卓郎智能股份计划已届满并实施完毕。现

将金昇实业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昇实业。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及认可
进行增持。

    3.增持股份的种类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

    金昇实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

于1.5亿元人民币,增持数量累计不超过现有总股本(即1,895,412,995股)的2%。

    5.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金昇实业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进行增持。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17年12月7日起12个月内。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金昇实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金昇实业的通知,截至2018年12月6日,

金昇实业关于增持卓郎智能股份计划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   增持    增持数量                                   占总                  占总
                            增持金额(元)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东   方式    (股)                                     股本                  股本
                                               (股)                (股)
                                                           (%)                 (%)

 金昇   集中
               19,111,271   172,168,744.12   870,648,406   45.93   889,759,677   46.94
 实业   竞价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控股股东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份增持出具了律师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金昇

实业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

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14 年修订)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

情形,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