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18-01-25
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 提名张双才 、梁贵书 、孙
锋为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 己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己书面
同意出任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 、 ·
律 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五年 以上法律 、经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 己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二、被提名人任职 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
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t市 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证券研究报 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券 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
(二 )直 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l%以 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 挪 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
询等服务的人 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一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
举情形的人 员;
(八 )其 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具各独立性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年 曾被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
(三 )近 三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
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 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 表的独立意
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在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 资格之一 。(本
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情形 ,请 具体选择符合
何种 资格 )。
本提名人己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⒈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各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
特此 声 明 。
提 名人 : 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 有 限 公 司董事 会
(斋 章或签 lz/)
⒛ 18年 1月 脚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