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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变电气: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
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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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9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9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净资产
16,134.29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
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
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
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
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 2018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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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 10 民
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
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因
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2021 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
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
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收到江苏省信
用再担保集团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中兴华从业人员 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项目合伙人):自 2006 年起从事审
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
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自 1993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至今参与过 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 2003 年起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
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
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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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签字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6.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与上
年度持平,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3
万元。审计费用系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进
行审计,并能积极主动与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沟通、交流,
使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公司按期及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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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披露年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能力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并能积极主动与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
员会成员沟通、交流,使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保证公司按期及时、准确的披露年报。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 106.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
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3 万
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
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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