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1-19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68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80,722,891 股, 上述股权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44,606,894 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63,884,003 元变更为人民币 944,606,894 元,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 944,606,894 股。
此外,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为保持《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
性以及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内
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2000 第 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立
2000 第 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立 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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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884,003 元。 944,606,894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2004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 90,000,000 股。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117,000,000 股。
2013 年 4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 159,553,191
股。
2013 年 5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送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239,329,786 股。
2014 年 4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358,994,679 股。
2015 年 11 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
组,总股本增加为 383,524,786 股。
2017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767,049,572 股。
2018 年 10 月实施业绩补偿回购并
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 763,884,003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763,884,003 股,全部是普通股。 944,606,894 股,全部是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2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发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定的其他事项。 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九)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的财务核销事项; 其他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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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其绝对值计算。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1000 万元。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4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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