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
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2018 年 2 月 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8 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9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9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30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21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
㈠ 第七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 7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同意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㈡ 第七届监事会第 8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8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
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监事暨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选举冯俊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㈢ 第七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9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
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和本次第一季度报
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
⑵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当年度和 2018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㈣ 第七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
致认为:
⑴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㈤ 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
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 12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
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㈦ 第七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 13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同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进一
步完善,2018 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
法、违规、违章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
授权的情况下,仍将资金存放于关联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该事项
涉及金额重大且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仍未收回。上述行为违反了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未能有效执行重大关联交
易适当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以避免该违规情况的发生,并且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
告的管理层也未能及时对此事项予以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
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间,公司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 2018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等资料。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年度
使用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
司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
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
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