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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

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为: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存放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其他应收款的

坏账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4)(b)(i)及附注六(8)(a)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航创新货币资金中包括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 204,160,458.62 元;

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人民币 24,750,000.00 元为由关联方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海航资管”)承诺将代为偿还的其他应收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裁定财务公司、海航资管连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等合计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海航集团实质合并重整”)。对于存放于财务公司的

存款和由海航资管承诺将代为偿还的其他应收款,海航创新将作为债权人在海航

集团实质合并重整过程中进行债权申报并相信能够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方

案获得清偿。海航创新考虑海航集团当前的状况、重整的进展及对重整结果的预

测,对上述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和其他应收款于 2020 年度分别计提了信用减

值损失人民币 144,953,925.62 元及人民币 2,902,500.0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 上述财 务 公司存 款和 其他应 收 款的坏 账准 备余额 分 别为人 民币

144,953,925.62 元和人民币 20,572,500.00 元。

    (二)   财务担保损失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4)所述,海航创新与海航创新的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

公司(“海航旅游”)均为海航创新的联营企业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

南海创”)之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游艇湾度假”)的长期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游艇湾度假以其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

因游艇湾度假长期借款出现逾期未偿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海航创新需承担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的连带清偿责任。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连带清偿责任金额总计人民币 555,349,959.14 元。海航创

新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向债权银行进行偿付后,有权作为债权人向游艇湾度假主

张其作为该借款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物权。同时,海航旅游已承诺

将全额补偿海航创新因承担该等连带清偿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因而本公司偿付后

亦有权向海航旅游追偿损失。然而,由于海航旅游已被列入上述海航集团实质合

并重整范围,海航创新有权在偿付该等连带清偿责任相关金额后,以债权人身份

在海航集团实质合并重整过程中进行债权申报。海航创新相信能够按照法院裁定

批准的重整方案获得清偿。海航创新考虑海航集团当前的状况、重整的进展及对

重整结果的预测,于 2020 年度对该等连带责任担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69,106,562.9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担保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132,232,729.50 元。

    海航创新在估计上述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和对

游艇湾度假长期借款担保的财务担保损失时,对不同场景及相关权重采用了若干

关键假设,包括海航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成功的概率及在不同场景下对债权人的偿

付率等。由于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海航集团实质合并重整尚在进行中,且重

整是否能完成及其最终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针对上述关键假设我们无法取得

充分证据,包括:海航集团实质合并重整的具体方案、其近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

债权申报情况等相关的支持资料等。我们亦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

“信用减值损失”、 “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负债”等项目作

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上述事项对相关不确定因素敏感性分析披

露的影响。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于 2020 年度,海航创新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
205,675,998.08 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26,256,211.03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航创新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112,363,787.34 元,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仅人民币 721,649.55 元,海航创新逾期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310,081,032.24 元。海航创新于以前年度作为被告涉及多宗诉讼案件,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法院已判决海航创新应支付的款项总计人民币 80,077,966.59

元。同时,海航创新为游艇湾度假长期借款提供担保,因该借款逾期未偿付,法

院已判决海航创新承担该笔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

航创新需对该笔逾期借款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金额合计人民币 555,349,959.14

元,相关财务担保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132,232,729.50 元。相关借款银行等

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海航创新偿还相关款项。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是审慎的,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已高度重视并将采

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公司董事会就该审计意见做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了相

关情况,希望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提高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我们同意董

事会作出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