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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0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督促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29 号)(以

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期披

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对公司聘

请年审会计师和按期披露 2021 年年报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未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证券法》等要求,高度重视公司 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

告,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 2020 年年度财务

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 2021 年结束后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请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
风险。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

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

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快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

师,并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

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高度重视并将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函》相关要求。目前,公司正在积极

审慎推进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的选聘工作,将依法依规尽快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公司将加快推进 2021 年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并做好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

制披露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