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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32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

审核,部分披露事项存在差错,现对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546 号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包

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航创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创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2021 年度本公

司 合 并 净 亏 损 为 人 民 币 21,183.67 万 元 , 流 动 负 债 超 过 流 动 资 产 人 民 币

30,860.0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原值人民币 645.10

万元,其中包括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计人民币 25.70 万元,年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 619.4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海航创新逾期借

款本息合计 28,403.92 万元。其中,本息合计人民币 26,392.30 万元的借款系本

公司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托”)借入,已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到期,湖南信托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就逾期借款事项向本公司提起诉

讼,本公司存放于关联方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 20,416.05 万元亦被湖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相应冻结。本息合计人民币 1,838.82 万元借款系本公司向非关联方自

然人借入,该自然人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向本公司提起诉讼。本息合计 172.79

万元借款系本公司向非关联方单位借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尚

未归还上述款项。此外,如本附注 2.2 所述,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航创新对

一笔逾期银行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合计人民币

64,390.72 万元。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

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

计事项。

    (一)房地产销售收入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4.3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海航创新本年度房地

产销售收入金额 10,589.29 万元。鉴于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价格的公允性、

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对海航创新是否退市具有关键性影响。因此,我们将房地产销

售收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上述房地产销售收入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房地产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权利义务及结算条款,判断主要权利义务条款是否

显失公允,从而丧失商业实质;

    (3)了解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确认具体方法及标准,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

收入确认政策比较,判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行业规律及交易实质;

    (4)核对销售合同、银行单据、销售发票、会计记录的一致性,确认销售

金额的准确性;

    (5)与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房地产销售交易背景、真实性及是否属关联

交易;

    (6)获取海航创新公司 2021 年度房地产销售明细表、销售合同、交房证明、

售房款银行收款单据、买受人不动产证明、公司账务相关资料等,验证是否相互

一致;

    (7)检查交房证明,确认相应房产已交付买受人;

    (8)访谈为九龙山景区及相关房产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

    (9)独立查询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否已按规定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确

认交易合规性及真实性;
    (10)独立取得销售收款相关银行对账单,并与财务记录信息、银行单据信

息核对是否一致;

    (11)与买受人访谈,确认交易真实性和金额准确性、海航创新主要履约义

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属关联交易等;

    (12)独立获取公司不动产产权清单,确认所售房产产权是否仍在公司名下;

    (13)获取律师对交易真实有效的法律意见书。判断交易的真实、合法、有

效性;

    (14)向控股东股东了解并获取相关声明,判断是否属关联方交易;

    (15)取得所售房产评估报告,评价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评价评估方

法、重要假设及参数、重要原始数据等的客观性和恰当性、合规性、复核计算的

准确性。判断 2021 年度房地产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16)独立渠道取得同类型、同时段房产的市场价格,判断交易价格公允性;

    (17)取得公司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相关会计核算资料,检查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正确,收入确认、成本结转金额是否准确;

    (18)检查买受人不动产产权证明,并与销售合同相互核对,验证所销售房

产是否完成产权过户;

    (19)通过公开渠道,取得公司 2021 年度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关系图谱及

股权穿透图,了解其背景,判断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可能性;

    (20)访谈公司 2021 年度客户,了解交易背景、交易资金来源、交易款项

支付或收取情况、债权债务余额、主要权利义务条款、交易进展、是否存在重大

纠纷、买受人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

    (21)取得公司 2021 年度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抽取样本,检查与财务记

录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除业务往来外的其他大额资金往来,了解其他大额资金往

来原因;

    (22)取得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就其与其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

业务往来的声明。

    五、其他信息
    海航创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

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航创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航创

新、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航创新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

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航创新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海航创新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

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

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

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该事项。
    更正后: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546 号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包

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

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方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航创新财务报表显示累计亏损 124,856.19 万

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 28,692.27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644.01 万元,逾期

借款本息合计 28,403.92 万元,部分资产被法院冻结或执行了财产保全。上述事

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示的其他事项,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

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海航创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延伸检查审计范围受限

    海航创新于 2021 年度确认 10,589.29 万元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审计中我们

对销售业务执行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是延伸检查受条件限制无法实施,

或实施延伸检查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事

项所带来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航创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航创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航创

新、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航创新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海航创新的财务报表

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创新,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报告编制、信

息披露和审核工作,加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

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