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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白干酒: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2022-04-29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的建设,根据
2022 年 1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
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机构设在董事会秘书处,   常工作机构设在证券办公室,证
董事会秘书处为审计委员会提供   券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
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会议组织等事宜;审计中心为审   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
计委员会提供内部专业支持,负   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责有关资料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
情况反馈等。                   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
                               相关资料,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内
                               部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准备
                               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反馈等。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权限:                 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
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   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                          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   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
协调;                          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其披露;                        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
控制;                          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
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 所 相关 规定 中涉 及 的其 他事
                              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
                              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
                              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
责包括以下方面:              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 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
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 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
立性的影响;                  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
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
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 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
项;                           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
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
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 请 或 者更 换外 部审 计 机构 的建
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 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
书可以列席会议。              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
                              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 遵 守业 务规 则和 行 业自 律规
                              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
                              公 司 财务 会计 报告 进 行核 查验
                                    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
                                    表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指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
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        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括以下方面:                        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
计工作计划;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
划的实施;                          计工作计划;
     (三)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
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        划的实施;
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       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
有效运作。                          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        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        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
门 提 交给 管理 层的 各 类审 计报   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
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        会;
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
                                    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
                                    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
                                    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
                                    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
                                    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
                                    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
                                    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
                               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
                               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
                               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
                               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
                               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
                               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
                               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
                               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
                               的措施。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
                               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
                               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内部审计部
                               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
                               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
                               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
                               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
                               收到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审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审
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 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
见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见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准确性提出意见;               准确性提出意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
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    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    整改情况。
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管理人员发现公司发布的财务会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    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整改情况。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向董事会、监
                                事会报告的,或者中介机构向董
                                事会、监事会指出公司财务会计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董事会应当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
                                披露。
                                    公司根据前款规定披露相关
                                信息的,应当在公告中披露财务
                                会计报告存在的重大问题、已经
                                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
                                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
                                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
                                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评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
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职责包括    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
以下方面:                      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
    (一)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    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
度设计的适当性;                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
    (二)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    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价报告;                        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
    (三)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    或者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指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外部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
审计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    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上海证
方法;                          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
    (四)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 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
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 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
改。                         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
                             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内部审
                             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
                             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
                             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
                             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
                             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
                             论。
                                 董事会应当根据上市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
                             况,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
                             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等事项
                             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形成决议。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