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2009-11-16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09-01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 年11月12日,
将《以通讯方式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载有审议事项
的书面文件发送给全体董事,并于2009年11月16日经参加表决的董事
审议并签名的方式作出决议,会议一致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光
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过友好协商,于2009年9月28日正式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中
和正信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已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文)的相
关规定,相应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由“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变更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发
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9年11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五)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和持股凭证。
2、公司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
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1日, 上午9:00-11:30、下
午1:30-4:30
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厦门市金桥路101号
联系人: 许琼玖 王勇
联系电话:0592-6208778、6208600 传真:0592-6208779
邮政编码:36102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6日
(后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法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
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