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3-17
证券代码: 6 0 0 5 6 3 证券简称: 法拉电子 编号: 临2 0 1 0 - 0 0 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二O 一O
年三月十六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 9 号办公楼召开了第四届监
事会2 0 1 0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3 人, 实到3 人, 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 以3 票赞成, O 票反对, 0 票弃
权, 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 0 0 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 0 0 9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2 0 0 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会议讨论后认为:
(一)监事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 0 0 9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 二)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理在报告
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权益的情况;
(三)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 0 0 9 年度审计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
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 0 1 0 年3 月1 6 日
附件:2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200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 8 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 0 0 5
修订) 的有关要求, 对董事会编制的2 0 0 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 公司2 0 0 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 0 0 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 0 0 9 年年
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因此, 我们保证公司2 0 0 9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