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4-09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10-006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会议无否决和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3 月18 日以公告方式分别在《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9 年股东大会的公告》,会议于2010 年4 月9 日上午9:00 在厦门
市海沧区新园路99 号公司办公楼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
次会议共有4 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21,848,829
股,占股份总数的 54.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120,310,774.83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
法定公积金 11,782,744.33 元,余 108,528,030.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66,970,440.49 元,减去2009 年度分配股利4500 万元,2009 年度未分配利
润为 430,498,470.99 元。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09 年度末股本22,5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 股派送红利4.00 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
现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 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340,498,
470.99 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0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4、审议并通过了《200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5、审议并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3
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专业审计机
构,并支付其200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7 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7、《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 万元整。期限为2010 年1 日1 日至2012
年4 月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8、《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 万元整。期限为2010 年1 日1 日至2012
年4 月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9、《关于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
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 万元整。期限为2010 年1 日1 日至2012
年4 月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4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10、《关于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 万元整。期限为2010 年1 日1 日至2012 年4 月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11、《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签订
与之相关的公司帐户授权书有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申请远期、外汇掉期最长不超过6 个月,外汇风险交易敞口在任何时
间不超过200 万美元(或按照届时市场通行即期汇率的等值的包括人民币
在内的其他货币金额)的循环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4 月1 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12、《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以“信用
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5,000 万元人民币。申请期限为2010 年1 月1 日
至2012 年4 月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48,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5
三、律师见证情况
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