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2-08-10
证 券 代 码 : 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 号 : 临 2012-01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任。
根 据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
现 将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 时 间 : 2012年 8月 28日 上 午 9: 00
( 二 )地 点 :厦 门 市 海 沧 区 新 园 路 99号 办 公 楼 四 楼 会 议
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 关 于 变 更 2012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的
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2、2012年 8月 21日 交 易 结 束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
代理人。
(五)登记办法:
1、 登 记 方 式 : 法 人 股 东 持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股 票
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明进行登
记 ;个 人 股 东 凭 股 票 账 户 卡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进 行 登 记 ;受 托 代
理 人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委 托 人 的 股 票 账 户 卡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见 附 件 )进 行 登 记 ,异 地 股 东 可 以 传 真 或 信 函 方 式 办 理 登
记。
3、登 记 时 间 :2012年 8月 27日 , 上 午 9:00-11:30、下 午
1:30-4:30
登 记 地 点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海 沧 区 新 园 路 99号 办 公 楼 四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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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 系 地 址 : 厦 门 市 金 桥 路 101号
联系人: 许琼玖 王勇
联 系 电 话 : 0592-6208778、 6208600 传真:
0592-6208779
邮 政 编 码 : 36102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 8月 10日
(后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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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 生 (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 ( 个 人 ),
出 席 厦 门 法 拉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 委 托 人 没 有 对 表 决 权 的 形 式 做 出 具 体 指 示 ,受 托 人 代 为 行
使表决权。
序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2、《 关 于 变 更 2012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
( 签 章 ):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 托 人 对 受 托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指 示 以 在 “赞 成 ”、“反 对 ”、
“弃 权 ”下 面 的 方 框 中 打 “√”为 准 , 对 同 一 事 项 决 议 案 , 不 得
有 多 项 授 权 指 示 。如 果 委 托 人 对 有 关 决 议 案 的 表 决 未 作 具 体
指 示 或 者 对 同 一 项 决 议 案 有 多 项 授 权 指 示 的 ,则 受 托 人 可 自
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
票表决。
2、本 授 权 委 托 的 有 效 期 :自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签 署 之 日 至 本
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 权 委 托 书 剪 报 、复 印 或 按 以 上 格 式 自 制 均 有 效 ;单
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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