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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拉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9-01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
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其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报酬 49.82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40.28 万元人民币,
项目差旅费 5.30 万元人民币,共计 95.40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由于公司国际业务量越来越大,收入
越来越高,并且公司未来的发展主要是国内外新能源客户,选择国际
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文化和公司相契合;
                                    1
    (3)能够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优质的审计服务;
    (4)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原公司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分审计团队加入安永,可以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
    (5)性价比较高:安永作为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9
年审计报酬 95.40 万元人民币,比参与竞标的另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酬高出 7.4 万元人民币,但是能够给公司提供更加国际化、更
加专业的服务。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9.82 万元人民
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40.28 万元人民币,项目差旅费 5.30 万元人
民币,共计 95.40 万元人民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1)安永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公司聘任安永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战略发展,我们同意
聘任安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公司支付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9.82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40.28 万元人民币,项目差旅费 5.30 万元人民币,
共计 95.40 万元人民币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财
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00
    2、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
    3、会议审议事项:
                                 2
    《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
酬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9 年 9 月 26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5、登记办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
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
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
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2)0592-6208560
    邮编:361022 传真:(0592)6208555
    (5)登记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00 至 3:00。
    (6)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
    7、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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