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关于聘任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9-01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
案》,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
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台港澳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01 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1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部分审计团队加入安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拟聘任安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
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安永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公司聘任安永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战略发展,我们同意
聘任安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公司支付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9.82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40.28 万元人民币,项目差旅费 5.30 万元人民币,
共计 95.40 万元人民币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财
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