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对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 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相 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曲荣、杨玉海、姚宏 2023年3月27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