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议聘任熊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对被提名人履历及相关材料审阅,我们认为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本次聘任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聘任熊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