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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纸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2018-11-21  

						证券简称:山鹰纸业          证券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12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纸业”或“发行人”)、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2017]5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
务指引》(上证发〔2018〕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山鹰转债”)。
    本次发行的山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
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
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1,000 万元),超过 1 万手(1,000 万元)的必须
是 1 万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200 万手(200,000 万元)。
    2、本次山鹰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23.00 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
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
下发行数量。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
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
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
券时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披露获得配售的机构投
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
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
申购资金。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
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
(T+2 日)17:00 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敬请投资者留
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
(T+2 日)17:00 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
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山鹰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3.0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由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
启发行。
    7、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
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
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 2018 年 11 月 19 日(T-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山鹰国际控
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 23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3,000,000
张(2,300,000 手)。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
例为 90%: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
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
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山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山鹰纸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03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为手数,每一手为一
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503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
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570,655,837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299,039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 99.9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山鹰配债”,配售
代码为“704567”。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山鹰发债”,
申购代码为“733567”。网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网下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
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1,000 万元),超过 1 万手(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 万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200 万手(200,000 万元)。
     5、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3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山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山鹰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110047”,证券简称为“山鹰转债”。
     10、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刊登的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山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山鹰纸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03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为手数,每一手为一个申
购单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570,655,837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299,039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 99.96%。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 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
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原股东优先配售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配售简称为“山鹰配债”,配售代码为“704567”。
    (2)认购 1 手“山鹰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3)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认购量获购山鹰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山鹰配债”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山鹰配债”的可配余额。
    2)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
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山鹰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23 亿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
数量请参见《发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申购时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 9:30~11:30,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6、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33567”,申购简称为“山鹰发债”。
    (2)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
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
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
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前办妥
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
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
中签号码认购 1 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1 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
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券
时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8 年 11 月 23 日
(T+2 日)将在《证券时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8 年 11 月 23 日(T+2 日)公告
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根据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1、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
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申
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12、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山鹰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1、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山鹰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次山鹰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23.00 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
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
下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申购时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上午 11:30 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
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
行申购。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
获配名单及其获配山鹰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
有效申购量获配山鹰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
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
量,精确到小数点后 12 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
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 1,000 元 10 张取整),对于计算出
不足 10 张的部分(尾数保留 3 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
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
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6、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
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1,000 万元),超过 1 万手(1,000 万元)
的必须是 1 万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200 万手(200,000 万元)。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本次申购的机
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山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及时正确完成申购操
作。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
金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 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
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
证金退还给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确保申购保证金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11:30 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
纳申购保证金或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4)本次网下发行的山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山鹰转
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山鹰转债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
    (2)投资者注册/登录
    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T-2 日)9:00-11 月 20 日(T-1 日)17:00 期间,首次
参与国金证券可转债项目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进入国金证券官网
(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可转债申购完成注册。已注册过
的投资者可直接登录。
    (3)提交网下申购资料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T-1 日)17:00 前,进入
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可转债申购,完成
预申购操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投资者需在国金证券官网填写基
本信息、申购信息并上传以下其他申购资料:
    1)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若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11:30 前提供的《网下
申购表》盖章扫描版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2)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
    提交成功后,即可生成《网下申购表》电子版,请投资者下载《网下申购表》
电子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11:30 前,进入国金证券
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可转债申购,提交签署及用
印后的《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版,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提请投资
者注意,《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版从提交到审核无误并通过需要一定时间,请
网下投资者预留时间。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请表》盖章扫描版一旦上传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不得撤销。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在国金证券官网上传的《网下申购表》盖章
扫描版,务必与在国金证券官网填写的电子信息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在国金
证券官网填写的电子信息为准,如果未提供《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版,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缴纳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如网下申购系统出现突发状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发布相关
应急方案,敬请投资者关注。
    (4)缴纳申购保证金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为
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 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
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
退还给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确保申购保证金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T 日)11:30 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
保证金或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
号码”和“山鹰网下”字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例如,
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
山鹰网下。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
时间,以免延误。
    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购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21-68826023、021-68826809。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5100 1870 8360 5150 851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
                                      华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                        105651000604

    (5)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8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
券时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
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
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T+4 日)
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
证金将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T+4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
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T+2 日)17:00 之前(指
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
券账户号码”和“山鹰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 山鹰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
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
者未能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T+2 日)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
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山鹰转债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
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8、结算登记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及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将网下认购款
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及承销协议补充协议扣除承销保
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
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由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
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3.0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及承
销协议补充协议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由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
行,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 行 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272 号虹桥商务大厦 6 楼 F 座
    电    话:021-62376587
    联 系 人:杨昊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电    话:021-68826023、021-68826806、021-68826809、021-68826812、
021-68826099、021-68826007、021-68826825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