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9-04-0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公司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前,就《关于受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上述关联交易的
相关材料,经审核,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
在此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受让标的经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以
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受
让土地使用权事项,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关联董事对该事项亦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