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 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