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纸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9-11-27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9-09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
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 号)核
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3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
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8,157,565.09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 号)。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8-125)。
2019 年 6 月 28 日,因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
券”)担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9-06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年份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20741591021000021 274,973.74
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5875473023 41,622,030.39
司海盐支行
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59975518012 -
司公安支行
合计 41,897,004.13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
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741591021000021)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
入新设立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公司将在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后,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监管。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
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
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