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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关于制定《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公告2021-04-02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制定《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2021-2025 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办法设定公司 2021-2025 年责任利润值分别不低于 18.00 亿元、20.70 亿
         元、23.81 亿元、27.38 亿元、31.48 亿元。若责任利润值未达成,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的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遵守监管要求上限金额的前提下,按照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 95%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
         骨干人员承诺,按照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 5%认购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
         本办法设置的相关考核指标,不作为公司的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本办法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完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相结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
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 年)>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武先生、潘金堂
先生、连巧灵女士和孙晓民先生作为参与对象回避表决。本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 年)》
(以下简称“本办法”)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一、《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设置目的
    公司制定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约束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
极性、创造性,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实现员工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参与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参
与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办法的设立,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
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二)参与对象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监事(不包括外部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公司(含分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业绩考核指标设置
    本办法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期为五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具体考核值如下:

        考核年度             责任利润值 X1(亿元)   激励利润目标值 X2(亿元)

         2021 年                     18.00                     21.60

         2022 年                     20.70                     24.84

         2023 年                     23.81                     28.57

         2024 年                     27.38                     32.85

         2025 年                     31.48                     37.78
    上述“利润值”指剔除考核提取的本计划超额奖励及相关税费影响后的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四)超额奖励提取条件及方案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提取超额奖励:
    1、公司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公司上一年度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考核年度净利润完成值超过责任利润值。
                               超额奖励提取方案
      考核年度净利润完成值 X                      最高提取额度 P
            X1<X<X2                             P=(X-X1)*5%
               X≥X2                      P=(X-X2)*20%+(X2-X1)*10%

    (五)超额奖励的用途
    公司拟定超额奖励的具体使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超额奖励受让公司回购
库存股或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等形式激励公司员工,超额奖励激励员工的具
体实施方案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六)控股股东及参与对象的承诺
    若责任利润值未达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
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
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遵守监管要求上限金额的
前提下,按照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 95%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
人员承诺,按照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 5%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认购公司股份,
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制定。
    (七)决策及管理
    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议并批准《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董事会是本办法的执行管理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与超额
奖励相关的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参与对象的资格审查及考核结果核
定,并在本办法授权的最高提取额度范围内,根据当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确定具体
的超额奖励提取金额。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设立责任目标考核激
励计划,不仅有利于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
核心人员,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营效益的持续良性增长;公司制订的
《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责任
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的设计框架合理,所涉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业
绩持续的提升,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监事占正奉、
张家胜、朱皖苏属于本办法所涉激励对象范围,需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
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
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
2025 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