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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3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
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
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菡女士、魏雄文先生及潘金堂
先生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1 名,人员构
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含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全
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
    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时
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重点及审计要求等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在进场前进行了
充分沟通,明确了双方在年报审计期间的职责。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可能产生的
风险节点以及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提出建议,督促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按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结束后认真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情况
的汇报。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0 年 2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年审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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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4 月 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的初审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3、2020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0 年 8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0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的审计工
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全面审计,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支付 2019 年度的审计费用
423 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7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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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后因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及日益复杂的境内外审计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经公
司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改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此前,我们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
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
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系适配于公司
海外业务发展,满足日益复杂的境内外审计需求,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的
结果,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评估和监督,我们认可内部审计部门为保证公司
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在诊断和发现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中所取得
的成绩,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
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
情况。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就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
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展开了积极协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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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利推进。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慎审议了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交易实质、评
估定价等关键因素,维护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参与重大事项审议,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
责。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委员:陈菡、魏雄文、潘金堂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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