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 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 形。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