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2021-08-28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
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4,463,854 股,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32.16%,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含本次质押续期)合计为 1,031,850,000 股,占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69.51%,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股本的 22.3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
东林文新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林文新将其原质
押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1,7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完成质押续
期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押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数(万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开源证
林文 券股份 股权类
5,178 否 否 2019/8/28 2022/7/12 80.76% 1.12%
新 有限公 投资
司
合计 5,178 否 - - - - 80.76% 1.12% -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4,615,929,240股计算所得。上
述质押的原质押及续期公告于2019年8月31日、2020年9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082、
临2020-099)。
2、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股) 况(股)
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东 持股比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名 例(%)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称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泰
盛
1,297,936,672 28.12 980,070,000 980,070,000 75.51 21.23 0 0 0 0
实
业
吴
丽 122,414,516 2.65 0 0 0 0 0 0 0 0
萍
林
文 64,112,666 1.39 51,780,000 51,780,000 80.76 1.12 0 0 0 0
新
合
1,484,463,854 32.16 1,031,850,000 1,031,850,000 69.51 22.35 0 0 0 0
计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4,615,929,240
股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2.1175亿股,占其
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4.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9%,对应融资余额为3.00
亿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8.2010亿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
为55.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7%,对应融资余额为13.80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发展需要,融资资
金主要用于满足其自身需求,还款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常经营
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
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
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
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